有限公司注销办理手续是:
1.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
4.清算结束后进行登报公示和注销登记,分别注销公司社保账号、国税、地税、营业执照、公司开户许可证、银行基本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注销有如下原因: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
3.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达成;
4.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5.其他原因。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注销还在经营是非法的。公司注销后,应当收回营业执照,公司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公司违反规定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