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续租不一定要重新签合同。当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承租方又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都受原合同的约束。只是此时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一方在给予另一方合理的时间后,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租赁合同通常签订多长时间需要根据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的结果而定,不过租赁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含有的合法内容如下: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