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土地所有权是否属于不动产权

更新时间:2024-01-03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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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土地所有权属于不动产权,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和集体,所以土地的所有权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常见的土地所有权包括主体特定性、权属稳定性和权能分离性等。
一、

民法典土地所有权是否属于不动产权

  土地属于不动产之一,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是属于不动产权利,而土地所有权不能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

土地所有权的特性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所有权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的特定性。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2.交易的禁止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权属的稳定性。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

  4.权能的分离性。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

土地所有权

三、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区别

  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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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产权范畴?
是的。 1. 出让方式: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者支付出让金。适用于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需求。 2. 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者将权利转让给他人,需办理相关手续。适用于权利人不再需要使用土地的情况。 3. 租赁方式:土地使用权者将土地租给他人使用,收取租金。适用于短期或临时性的土地使用需求。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属于不动产
1. 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3.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不动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不动产。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简称,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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