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方面
更新时间:2024-01-13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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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是当事人重新就业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失业保险金领取最长期限是根据实际缴费年限来确定的,累计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
一、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方面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二、
失业保险金领取最长期限是多久
失业保险金领取最长期限是根据实际缴费年限而定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三、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找法网提醒,这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2)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是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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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江苏沛县如忘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会带来什么后果
存在以下情况,失业保险金会停止领取:
1、已经找到工作的;
2、服兵役的;
3、在外国定居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介绍的工作的。
什么情形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分析: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如下: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
(2)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
(3)重新就业的;
(4)在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5)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
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包括: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应征服兵役;失业人员移居境外的;失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培训的等。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