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工伤认定需要的资料有: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职工死亡证明;
7.公安部门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如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职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
8.公安部门证明或相关部门证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9.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证明,如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
找法网提醒,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想撤回可以继续向工伤认定申请机构提交申请文件,本人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撤回的。一般情况下,自己本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以后,是不能申请再次认定的,即使能申请再次认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申请。另外,只要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年内,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