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与其他人之间,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也可以转移股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章程必备内容有: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5.公司名称和住所;
6.法定代表人;
7.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8.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9.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0.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1.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对下列人员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必须有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并经登记。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内部人员均有效,均需遵守章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