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咨询什么部门负责
更新时间:2023-12-0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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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赔偿咨询劳动行政部门,也可咨询社保行政部门,双方产生争议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工伤赔偿流程是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申请鉴定等。
一、
工伤赔偿咨询什么部门负责
工伤赔偿咨询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工伤赔偿产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
工伤赔偿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并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
2.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3.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5.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三、
工伤申请赔偿时间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认定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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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找哪个部门?
工伤赔付程序:
1.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 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特殊情况说明:
1.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若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咨询什么部门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