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
2.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3.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是一种行政处罚。
拘留是将对象拘禁限制,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
不会被行政拘留的情形: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年满七十周岁的;或者是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找法网提醒您,拘留与刑事拘留不一样,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判刑的前提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事由。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讯问被拘留的人,发现不应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2.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
3.刑事拘留后经侦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