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登记是否必需生效
更新时间:2023-10-14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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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抵押合同登记不是必需生效,一般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等,成立之日起即可生效。房屋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抵押物的名称、抵押担保的范围等。
一、
房屋抵押合同登记是否必需生效
房屋抵押合同登记不是必需生效,抵押主体适格且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且可能,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抵押合同即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
房屋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
房屋抵押合同丢了要怎么办呢
房屋抵押合同丢了可以进行补办,到银行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即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仍然受到合同内容的约束,不受影响。合同自达成合意签订之日起就成立生效,合同丢了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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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是否要登记才能生效
房产抵押要登记才能生效。抵押人须与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产抵押合同一定要登记才有效吗
房产抵押合同不一定要登记才生效,抵押权一定要登记才生效,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房产进行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由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的设立无效。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资料,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申请房屋抵押银行贷款需要的资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
2、 个人收入证明(银行格式)或资产状况证明(税单、近6个月银行流水等)。
3、 抵押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合同。
4、 贷款用途证明,例如购房合同(认购书)、采购合同、购车发票等。
5、 申请人在工行开立的活期存折或者银行卡(牡丹交通卡及信用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