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实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原则包括:
1.处罚法定;
2.处罚公正、公开;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
4.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
5.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6.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