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价不同:工业用土地价格低、商业用地价格高、农用土地地价需要结合当地的补偿政策来确定;
2.使用权年限不同:工业用地30年、商业用地40年、农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从30年到70年不等;
3.土地使用性质不同:国家规定不允许违反用土性质使用土地,即:不允许在工业用地上从事商业活动;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
4.区位不同:商业在市区内、工业在市郊或接近市郊、农业用地大城市的郊区。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
3.现场勘察。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
1.如为协助法院执行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依据法院提供的裁定书(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其中所载明的宗地四至面积筹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可以不经被执行人同意。
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经审查批准,补交出让金后方可转让;或收回国有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找法网提醒您,党政机关、公益事业单位划拨土地转让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
4.有关资料采用复印件时,应与原件核实并予注明。
5.分立、更名等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