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员工失踪是否属于工伤

更新时间:2023-10-1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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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员工失踪是属于工伤的范围,法律规定,员工由于工作的原因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材料包括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一、

从法律角度看员工失踪是否属于工伤

  因工失踪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属于工伤。下落不明也就是失踪的,所以单位需要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

工伤申请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其他要求的申报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员工工伤

三、

工伤认定申请交到哪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

  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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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返乡途中身亡算是工伤吗
在外地施工期间,劳动者于散步时被伤害,通常不被视为工亡。但如果劳动者在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导致下落不明,则算作工伤;若因此死亡,则算工亡。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情形还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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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步骤: 1、工伤认定。根据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报告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工会未及时申报的,也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报。 2、待情况稳定后,劳动者需向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办公室将从全市医疗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员,预约鉴定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待评估证书正式生效,如无异议,可持相关资料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相关待遇,如果需要工伤恢复也可以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