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注册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注册至少需要一个人以上。法律对注册的股东人数有最高限额的,依其规定;现在已经取消了最低注册人数的限制和把注册资金实缴制改为了认缴制。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