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债权人的处理方法:
1.向破产管理人或法院申报债权,参与破产清算或重整的程序,并接受破产管理人或法院的调查和核实。
2.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或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撤销或调整债务人的债务、财产清单等清算事项。
3.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债权人可以与其他债权人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共同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4.在破产清算或重整的过程中,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保护自己的债权。
找法网提醒您,个人破产申请步骤:
1.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2.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总之,申请个人破产由当事人本人或者其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同意进入破产程序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