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后,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始报税。公司的负责人需要持有关证件,及时向税务机关报税。税务机关在收到申报的当天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1.在法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
2.税收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3.符合扣税标准的,扣除税款,并发给扣除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在申报税务时,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因地区和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报前先了解当地税务局的具体要求。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的纳税申报;应当将涉及税款的票据、凭证、账簿、记录和约定、协议、合同等资料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同时根据不同情况,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