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分为5级:
1. 1级:脊髓受到严重损伤,平面以下感觉运动完全丧失。
2. 2级:脊髓不完全损伤,平面以下任何部位都没有运动功能障碍。
3. 3级:脊髓损伤后,神经平面以下运动功能保留,有微弱肌力。
4. 4级:轻微脊髓损伤,运动功能保留,肌力大于三级。
5. 5级:脊髓没有明显损伤,运动感觉功能正常。
找法网提醒您,伤残鉴定所需的必备材料是: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找法网提醒,申请伤残鉴定后结果六十天出来,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