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的限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9-1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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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商标使用的限制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等情形。商标注册的流程是需要提交材料,等待审查,审查无误后是会公告的。
一、
商标使用的限制有哪些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3.同政府间国际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图形;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
10.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二、
商标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找法网提醒您,商标注册的流程是:
1.申请人提交法律规定的申请材料;
2.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三、
注册商标申请书怎么填写
注册商标申请书的填写如下:
1.商标注册文件只可以打字或者印刷并不接收手写文件。
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当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地址需包括省-市-县,盖的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者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的名称。
4.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的名称除了要填写姓名之外,还须在姓名后再填写身份证号码。
5.商标是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要在商标图样下方的商标说明中填写说明商标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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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
商标权适用的领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后,均可对其商品或者服务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商标如何使用
商标的使用方式包括:
1.将商标使用于商品本身;
2.将商标使用于商品的外包装上;
3.将商标使用于商品的容器上;
4.将商标使用于有关商品的交易文书上;
5.将商标用于有关商品的广告宣传中;
6.将商标用于有关商品的展览中;
7.将商标用于其他有关商品的商业活动中。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