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禁用标志有以下类型: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的标志;
2.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3.具有民族歧视、性别歧视的标志;
4.不得作为商标的其他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找法网提醒您,商标的保护期是10年。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侵权的主要情形有: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