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车辆撞击车祸责任在谁身上
更新时间:2023-12-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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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被他人车辆撞击车祸责任是,因一方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的,承担全责,因多方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的,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需遵循的原则有先行权原则。
一、
被他人车辆撞击车祸责任在谁身上
被他人车辆撞击车祸责任如下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需遵循哪些原则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需遵循以下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如当事人对某一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因其行为而不履行该行为的一方不应对该事故承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所扮演的角色的行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故障的严重程度;
3.先行权原则。先行权原则是做自己的事的原则;
4.安全原则。包括合理回避原则和合理操作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但却加重了事故的后果。

三、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法律程序
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法律程序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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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在虚线掉头被后方电动车撞上谁的责任
掉头被撞谁的责任,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应该是后车的责任,但并不代表所有的责任都是后车的;
2、如果前车掉头行为本身就是违反了道路交通规定的,这种情况下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3、直行的车辆撞到前面掉头的车辆,是属于追尾的情形,一般是由后方的车辆承担责任,是由于没有保持安全距离造成的。
什么情况下禁止掉头
1、有禁止左转或禁止掉头标志;
2、禁止跨越实线掉头;
3、道路中间护栏或绿岛紧挨停止线,红灯时不可以掉头;
4、禁止在人行横道掉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