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连带债务有哪些特征表现
更新时间:2023-10-0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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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特征表现为债务产生的原因不同、债务人承担独立的清偿义务等。需要注意的是,承担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情形有合同上的债务竞合、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发生竞合等。
一、
不真正连带债务有哪些特征表现
不真正连带债务有哪些特征表现
1.债务原因不同;
2.债务是偶然联系的,债务人主观上没有联系;
3.支付内容相同,但债务人支付的金额往往不同,连带债务支付的内容和金额相同,如共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4.债务人承担独立的清偿义务。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
二、
承担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常见种类有:
1.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2.数个独立的侵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3.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4.因合同上约定的损害赔偿债务与其他债务不履行行为或侵权行为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5.合同上的债务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三、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条件:各债务人承担债务的原因不同;债权人对各债务人分别有独立的请求权;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给付内容是同一的;且在多数情况下有终局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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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如何区别?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多个债务须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独立的请求权;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为同一;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由于各项债务是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的,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分别独立的请求权。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有什么?
不真正连带债务和连带债务的区别有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债务人之间有没有意思联络的不同等。不真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偶然产生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对债权人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二十一条
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
连带债权参照适用本章连带债务的有关规定。
真正的连带债务和连带债务有什么区别?
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
1、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2、共同之债不可部分履行,连带债务可以部分履行;
3、对连带债务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共同之债除履行外仅有相对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第一款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