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的流程为: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民事起诉的相关费用有:
1.案件受理费,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
2.申请勘验、财产保全等费用;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提起的前提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案件中有明确的被告;
3.陈述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民事诉讼中,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出判决的具体时间,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找法网提醒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