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被拆迁人有纠纷怎么处理好
更新时间:2023-09-05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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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拆迁时被拆迁人有纠纷的处理办法是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等。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进行受理立案等。
一、
拆迁时被拆迁人有纠纷怎么处理好
对于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采取合法的方式加以解决。具体如下:
1.对于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反映呼声。
2.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3.对于行政机关对拆迁补偿安置事项作出的裁决,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
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之间因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
二、
拆迁纠纷诉讼流程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
1.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4.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5.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

三、
拆迁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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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怎么有效处理
遇到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进行处理,对裁决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房屋引起的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如下: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处理拆迁时遇到纠纷的房屋?
房产拆迁纠纷的处理类型: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