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企业的员工应采取何种措施

更新时间:2023-09-1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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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破产重整企业的员工应采取的措施是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赔偿。破产企业重整流程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等。
一、

破产重整企业的员工应采取何种措施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其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并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到一年之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以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的。

  对于这种破产重整的情况的话,那么员工的工资待遇这些都是需要进行清算的,而且因此造成了员工没有办法继续工作导致失业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而且员工还可以直接到社保局去申请失业金。

二、

破产企业重整流程

  破产企业重整流程如下:

  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

  2.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获批准;

  3.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

  4.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5.或者计划未能顺利执行的,则转入破产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破产重整企业

三、

破产重整失败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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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重组应采取哪些措施?
公司债务重组意思是指公司经营困难,经法院裁定准予重整,与债务人达成协议的一种法律制度。 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企业债务重组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 1、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可分为债务人自行重组、债权人申请重组; 2、根据重组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部重组和部分重组; 3、根据重组标的不同,可分为资产重组股权重组; 4、其他重组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破产重组员工怎么处理,具体的法律规定
破产重组,可以对员工进行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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