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做伤残鉴定的费用是由哪方出
更新时间:2024-02-1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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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做伤残鉴定的费用是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出,工伤伤残鉴定的赔偿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一、
工伤做伤残鉴定的费用是由哪方出
工伤做伤残鉴定费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按现行规定,工伤后,进行伤残鉴定的,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二、
工伤伤残鉴定怎么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伤残鉴定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
2.康复费;
3.伙食补助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4.交通食宿费;
5.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伤残辅助器具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三、
工伤做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论出具的时间为六十日到九十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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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但是没有鉴定出结果,鉴定费由谁承担
伤残鉴定未出结果的鉴定费,一般处理方式为由主张鉴定方先行垫付,判决后确定承担方。若鉴定中包含三期鉴定,被告需承担部分费用。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怎么规定的
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由被鉴定人申请,则费用需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若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则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若无单位,则费用由个人负担。
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承担规定如下:
1. 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
2.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若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则由申请方负担;若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则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对于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相关规定: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鉴定申请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及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