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一般会在3个月左右会出证。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找法网提醒您,二手房过户须备材料一览为: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注意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
2.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3.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
4.注意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
5.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