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的定义与含义
更新时间:2023-09-1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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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出质的定义是指将公司的股权质押出去。股权质押资产评估报告需要的资料包括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书;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证明书等。
一、
股权出质的定义与含义
股权出质指的是如果债务人无法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所有债务的话,那么质押权人可以获得该债务人所进行质押的股权。一般在出质之后是不可以进行转让股权的,但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都一致许可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转让。
二、
股权质押资产评估报告需要什么资料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质押合同书;
4.公司股东会决议;
5.双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股权证明书。

三、
股权质押后可以查封吗
股权质押后不能查封,但是不影响质权人行使质权。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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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含义是什么
股权出质是指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民事法律行为。<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br/>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br/>
(一)汇票、本票、支票;<br/>
(二)债券、存款单;<br/>
(三)仓单、提单;<br/>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br/>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br/>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br/>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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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三条<br/>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br/>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