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物权所有权包括哪些
更新时间:2023-12-19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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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主体物权所有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物权所有权取得方式包括了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等。物权所有权的消灭原因是因法律行为而消灭、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消灭等。
一、
民事主体物权所有权包括哪些
民事主体物权所有权包括:
1.所有权;
2.用益物权;
3.用益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二、
物权所有权取得方式
物权所有权取得方式如下:
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利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等。
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其方式主要是法律行为。
3.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不法占有他人动产的人将其无权处分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该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出于善意,则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4.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或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
5.拾得遗失物。这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6.国有化和没收。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将一定的财产收归国有的法律事实。

三、
物权所有权的消灭的原因
物权所有权的消灭的原因:
1.因法律行为而消灭,指因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而消灭物权的情形。其方式包括抛弃、合同和撤销权之行使。
2.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消灭。其主要方式包括:
一是标的物消灭,此时应依社会观念判断标的物是否消灭。
二是因法定期间之完成而消灭,如抵押权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三是混同,即同一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归属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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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物权包括哪些权利
民法典所称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br/>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br/>
第一百一十五条<br/>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br/>
第一百一十六条<br/>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br/>
第二百零五条<br/>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民法典规定物权都包括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物权种类一般包括有: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包括可不动产以及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br/>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br/>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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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条<br/>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