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3.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5.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担);
6.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注意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
2.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3.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
4.注意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
5.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的过户流程是:签订二手房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审核过户材料,核税缴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领取房产证,核发过户单。
找法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