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化注销流程如下: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3.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注销成功,收缴营业执照等许可经营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股会决议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非以上缘由,不得解散。
如果经过协商公司另一股东不愿意收购,则可以选择转让股东权利给第三人。
公司注销还在经营是非法的。公司注销后,应当收回营业执照,公司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公司违反规定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