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公证所需材料及流程
更新时间:2023-09-10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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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办理出生公证所需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等;办理出生公证所需流程是当事人准备材料、选择公证机构、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等。
一、
办理出生公证所需材料及流程
办理出生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和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该户口簿或复印件;如果不在同一户口上则需要申请人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及父母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如父母有去世的情况需提供去世证明;
4.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
办理出生公证所需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生证明等。
2.选择公证机构:可以选择到当地公证处或公证机构办理。
3.申请办理: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公证处或公证机构,并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相应费用。
4.现场核验:公证处或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
5.办理完成:完成指纹采集和其他认证工作后,公证处或公证机构会开具出生公证书,并向申请人发放证书原件和副本。
二、
未婚出生证明可以写父亲吗
未婚出生证明可以写父亲,孩子的出生证明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所属的户主、亲属、一方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
出生证明公证注意事项
1.本证明只限于申办出生公证。
2.申请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二寸近期彩照;
办过公证的,带公证书来公证处办理。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书。
4.查找不到生父母,如被收养应提供养父母姓名及收养证;其他材料。
5.本人填写无效,需由证明单位填写并盖章。
6.请相应的部门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具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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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知道办理出生公证所需的材料
办理出生公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医院出生证明;
3、当事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一般情况需要本人亲自去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出生证公证如何办理,出生公证。如何办理
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在美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7.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