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责任认定之后既可以进行主张赔偿问题,主要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在赔偿时,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
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1.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等。
2.事故的原因及经过。
3.赔偿总额,该赔偿款包括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4.支付方式及日期。
5.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支付费用后,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任何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或提出诉讼。
6.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