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的,可以对抗返还原物请求权,造成原所有权人损失的,原所有权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占有人返还请求权的除斥期间是1年,1年以后权利自动消灭。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物权返还请求权是形成权。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规定,形成权是指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产生,变更,消灭某种法律关系,所以物权返还请求权是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权利。形成权必须通过行使才能产生效力,权利人虽享有该权利但不行使,不会影响现存的法律关系。常见的形成权有:撤销权;解除权;抵消权;追认权;否认权;选择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