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后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债权问题:
1.清算组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2.债权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4.对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的清算方式有自动清算以及强制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做出解散决议后,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清算需要的时间包括,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以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是收到通知的三十日内或者收到公告的四十五日内。清算所需的时间,要看完整具体的清算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