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举报政府违法征地之事
更新时间:2023-09-1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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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政府违法征地之事的举报方法是向征收办上级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即可。违法占地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使用欺骗方式骗取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建设、少批多占等。
一、
怎么举报政府违法征地之事
违法征地被征收人可以向征收办上级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要求予以撤销或部分撤销;被征收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
违法占地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违法占地行为有以下四种主要的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
2.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建设,主要指单位或个人占地建设虽然取得了用地批准手续,但批准手续是通过弄虚作假骗取的,不具备合法性,因此也属于违法占地。比如,某村民已有宅基地,却隐瞒情况伙同村干部出具没有宅基地的证明,骗取批准新的宅基地。
3.少批多占,主要是指超过批准的用地面积占用土地,多占的部分属于违法占地。
4.其他形式的违法占地,比如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违法占地论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还的;临时用地到期,拒不归还土地或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等。

三、
违法征地行为怎么处罚
违法征地行为的处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找法网提醒您,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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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举报违法行为
举报需要准备违法的事实存在,需要有举报的书面材料。
举报人不提供证据,也是可以的。但是建议提供证据,便于高效查明。
举报他人犯罪不是必须要提供证据的,即提供证据不是举报的必要条件,生活中很多犯罪很隐蔽,很多情况下举报人难以提供确实的证据。
举报不需要证据、举报不用实名,但是实名举报和提供证据更有利于准确。
扩展资料:
举报时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违法征地向什么部门举报
违法征地被征收人可以向征收办上级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要求予以撤销或部分撤销;被征收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br/>
法律依据:<br/>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br/>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举报违法占地行为?
对于违法征地和拆迁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政府部门举报,或者向上一级的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同时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手段举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