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提起离婚
更新时间:2023-11-10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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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能提起离婚的情况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办理了结婚证、如果是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等。起诉离婚证据有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结婚证等。
一、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提起离婚
能提起离婚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
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
1.双方主体适格的证据,如身份证、结婚证等;
2.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如一方家暴,重婚的证据;
3.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判离婚
起诉离婚一般三到六个月时间可以判决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裁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申请上级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裁判。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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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提起诉讼、立案、调解、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等。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亲自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确认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