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包括的内容有: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
3.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事业。
4.优抚安置。优抚安置,是指政府对军属、烈属、复员转业军人、残废军人予以优待抚恤的制度。
5.社会互助。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
1.认清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2.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3.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
4.加强劳动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5.要高政策水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应履行的职责有以下几点: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