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有效条件有哪些方面
更新时间:2024-06-2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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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租赁合同的有效条件有的方面主要包括主体适格、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一、
租赁合同的有效条件有哪些方面
租赁合同的有效条件有的方面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
民法典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最长是多少年
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不低于六个月的,必须要签署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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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成立需满足:1. 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 明确租赁物、租金等;3. 双方合意;4. 符合法律规定。操作建议:签订合同前核实双方资质,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双方真实意愿,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租赁合同有效性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有效性确认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审查合同双方资质、核实合同内容真实性、检查合同条款合法性。选择时需综合考虑合同具体情况,确保所有条件均符合法律要求。
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存在合格的当事人,包括承租人和出租人;
2、合同具备基本约定事项,包括租赁房屋、租金等;
3、当事人达成合意;
4、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