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滚利的,如果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法律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找法网提醒您,民间借贷无力偿还的处理方式有:
1.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2.如果确实资金无法抵债,还可以通过实物抵押等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3.可以通过债务转让的方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新的受让人。
民间借贷一般开庭后需要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后出判决书。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