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赠与合同签订后不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车辆赠与合同更能保障受赠人的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赠与公证书办理如下:
1.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3.提交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材料,比如合同、房产证等;
4.公证员告知公证的法律意义;
5.按照流程进行公证,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