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时间出资额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股权转让变更的新股东的出资时间为原股东交付出资的时间。股权转让是依法经公司股东同意后,出让股东与受让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公司“体外”的一种合同交易,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转让价款,不涉及新股东向公司交付出资,因此并不影响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时间变动。
找法网提醒您,股东抽逃出资要承担以下的责任:
1.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符合刑法规定,构成抽逃出资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
1.行为主体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且其主观上具有抽逃出资的故意;
2.行为主体客观上实施了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虚假出资等行为;
3.产生了实际的损害结果;
4.前述的损害结果与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