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构成条件有:
1.客体本罪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3.主体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保险诈骗罪既遂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险诈骗罪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