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的流程规定如下:
1.规定过户前要准备相应的过户资料,如买卖双方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等。
2.规定二手房出让方亲自到房产局提交过户申请,并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规定过户时,二手房买卖双方都得在场。
4.规定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由房产局出具回执单,过户方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5.规定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房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6.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则发新的房产证,二手房过户流程结束。
二手房过户费需要费用如下:
计算如下: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6%(房产证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找法网提醒您,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注意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
2.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3.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
4.注意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
5.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1.不能履行。找法网提醒您,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
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4.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