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
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总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5.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6.分公司负责人任命决议;
7.拨款证明;
8.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
9.《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
10.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分公司注册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2.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撤销程序:股东会决议解散分公司;对分公司进行查账;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