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如果是从犯,情节较轻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找法网提醒,共同犯罪需满足如下条件:
1.客观方面表现为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
2.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者的区别如下:
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
2.犯意的种类不同。
3.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
4.犯罪动机不同。
5.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
6.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
7.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