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接收到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则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则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取保候审不一定需要交保证金。也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5.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
6.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适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7.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受托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须与本案无关,并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不受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找法网提醒您,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有以下这些:在被取保前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在被取保后有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