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事项而发生的争议,都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签订除了具备双方的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外,还需注意:
1.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身份证。
2.要写清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同意单位根据经营需要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3.劳动报酬要写清楚约定的金额,避免口头约定或与约定的金额不符。
4.若未收到公司的员工手册等管理制度,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而不是直接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收到了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并表示服从。
5.劳动合同签字、盖章后,劳动者本人要保管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