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金额并不是按照各人分赃款来计算的,而是根据个人参与的总得诈骗数额来计算。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的非法利益;
2.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的虚构,也可以是 部分的虚构。采取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是诈骗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本质特征,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诈骗罪的必备条件;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诈骗罪的主体。但找法网提醒,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诈骗罪。
1.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是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是从犯;
2.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是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是从犯;
3.多人实施诈骗罪是共同犯罪,第一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只参加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是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