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伤残鉴定不满意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12-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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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对伤残鉴定不满意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再次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单位为职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有效期是三十日内。
一、
如果对伤残鉴定不满意怎么办
如果对伤残鉴定不满意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
伤残鉴定有效期有哪些规定
伤残鉴定有效期的规定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三、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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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伤情司法鉴定不满意怎么办?
对伤情司法鉴定不服的,如果该司法鉴定存在鉴定机构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具体情形包括:
1. 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
2.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3.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4. 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于存在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不予重新鉴定。
如果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如果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满意该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处理流程如下:
1.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3.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 委托鉴定书;
3. 交通事故认定书;
4. 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 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满意该怎么办?
1.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会重新委托进行检验和鉴定。
2. 如果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或鉴定,必须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的相关文件后三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会重新委托进行检验和鉴定。
3. 若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不具备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将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决定作出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4.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