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单位未缴交社保应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更新时间:2023-11-05 21: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单位未缴交社保应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劳动者应当找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补交社保,用人单位拒绝补交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
对于单位未缴交社保应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保,具体如下:
1.劳动者可以此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补缴;
2.同时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3.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
单位交社保怎么操作
找法网提醒您,单位交社保的操作如下:
1.开户。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及公积金中心办理社保、公积金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后会取得单位公积金登记号;
2.增员。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五险一金账户中;
3.确认缴费基数。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以确保五险一金的正常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4.缴费。如果企业、银行、社保/公积金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五险一金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险一金管理机构现场缴费。

三、
试用期单位需要给职工交社保吗
单位要为试用期的劳动者缴纳社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需要及时为劳动者申请社保登记,并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公司没有按时支付社会保障,我应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罚款;劳动者可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单位未缴纳社保的个人该怎么办,具体法律规定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催告其缴纳;单位拒绝缴纳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等投诉,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对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