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3.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依照法律纳税。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找法网提醒您,法定义务不可以拒绝履行。
不履行法定义务是违法行为。公民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违法的性质,违法行为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1.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指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
2.劳动权:劳动权又称“劳动权利”。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要求提供参加社会劳动的机会和切实保证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